慈利县房地产管理局 的慈利县双安保障性住房小区园林景观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慈财采计-2015-262 ,委托代理编号: GDZBCG-2015-056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双安保障性住房小区园林景观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15-26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双安保障性住房小区园林景观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5年;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2年;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 否( ) 是( √ ) 否(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2.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慈利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慈利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 系 人:董 华 电 话:13574450210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和平 电 话:0744-8260901、13507445412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055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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