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金山乡友谊村村内道路项目 招投标编码:SG1300G15071公告发布日期:2015-11-06 报名开始时间:2015/11/6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5/11/25 17:00:00 报名地点加格达奇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7539551联系人:石继雨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玛县金山乡友谊村村内道路项目 建设单位: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呼玛县金山乡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呼玛县金山乡友谊村村内道路项目已由呼玛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呼经发改 [2015]120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呼玛县金山乡; 项目总投资:594万元; 工程规模:建设水泥道路长2.9公里,宽4米,石砌排水沟总长15.4公里: 计划工期: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www.hljztb.com)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商务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使用共友招投标专用 U盘生成,请投标人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电话:2751501) 购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25日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 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参加投标。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 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66459868090,开户行:中国银行大兴安 岭地区分行,交纳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2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时3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 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5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大兴安岭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玛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13845790456 9.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