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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50936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适安里古民居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适安里古民居群修缮工程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2014〕150号及〔2015〕73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适安里古民居群修缮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禅发改投〔2014〕150号及〔2015〕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适安里古民居群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以西、高基街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适安里古民居群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4008平方米,19幢两层古民居建筑群,总建安费约:1989万元。
2.3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对梁园本体进行修缮扩建及周边环境的改造提升工程,具体为适安里古民居群修缮【内墙、外墙面、门、窗、楼梯、楼板、屋面、室内地面、室外地面等修缮,以及加固(非必需,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2)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 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为牵头单位,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企业为成员单位,各成员指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 与 成员单位全称 联合体”的格式填写。除“联合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2.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各成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
4.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成员单位)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资格审查当天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状态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成员单位),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最终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类 专业 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3其他拟派项目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其他拟派项目人员为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在职人员):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2)施工员:最低人数为1人,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
(3)安全员:最低人数为2人,均须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聘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培训合格证及单位聘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4)质检员:至少1人,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
(5)材料员:至少1人,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
(6)造价人员:最低人数为1人,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
4.4.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各人员在职单位提供)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的附表二中)。
4.5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0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修缮、重建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资料信息。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还需提供该工程中标公告的网页打印件及注明查询路径。
4.6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各成员)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禅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日程时间安排等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委托代理人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开标时须通过指纹验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15-18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区先生
电    话:0757-83807902
传    真:0757-83396343
    电子邮件:fszj1518@126.com
  发布人 区永滔
  发布日期 2015-11-06

报名期限: 2015-11-9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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