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TZ1511-1109C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农字【2014】322号,招标人为大安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和省级城镇化引导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土方工程8.46万立方米,绿化总面积5.77万平方米,栽植乔木4968株,灌木42.9万株,草本花卉36.59万株。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有关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地点:大安市市区内。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工期137日历天。养护期1年。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为大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周 佳 电 话: 158346557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邮编:130061 联系人:王苹 电 话:0431-88580117 传真:0431-885801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