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5年庙镇中部、东南部、西南部、北部区域公益林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包件一至包件三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包件四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上海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 3.4银行保函作为资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出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5日);包件一:中部区域人民币131万元;包件二:东南部区域人民币132万元;包件三:西南部区域人民币120万元;包件四:北部区域人民币198万元; 3.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6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3.6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庙镇中部、东南部、西南部、北部区域公益林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109-6687(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X2015-07-30)
3、预算编号:20-15-961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一:工程名称:2015年庙镇中部区域公益林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庙镇窑桥、和平、庙西村部分区域地块实施公益林建设,遵循生态与景观相结合的原则种植生态林共计1089.5亩,具体包括土地平整,苗木购置种植,建设养护通道,开挖、整修泯沟,新建涵洞、排水沟及林地养护等。 包件二:工程名称:2015年庙镇东南部区域公益林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庙镇庙中、宏达、万北、鸽龙、万安、江镇村部分区域地块实施公益林建设,遵循生态与景观相结合的原则种植生态林共计1095.55亩,具体包括土地平整,苗木购置种植,建设养护通道,开挖、整修泯沟,新建涵洞、排水沟及林地养护等。 包件三:工程名称:2015年庙镇西南部区域公益林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庙镇白港、庙南、南星、联益村部分区域地块实施公益林建设,遵循生态与景观相结合的原则种植生态林共计996.04亩,具体包括土地平整,苗木购置种植,建设养护通道,开挖、整修泯沟,新建涵洞、排水沟及林地养护等。 包件四:工程名称:2015年庙镇北部区域公益林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庙镇永乐、保安、保东、猛西、通济村部分区域地块实施公益林建设,遵循生态与景观相结合的原则种植生态林共计1649.73亩,具体包括土地平整,苗木购置种植,建设养护通道,开挖、整修泯沟,新建涵洞、排水沟及林地养护等。 2)要求:养护期一年,移交时一次性验收合格100%
5、交付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6、交付地点:业主指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2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原件的扫描件(根据相应包件上传资质); 4、上海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扫描件; 5、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银行保函作为资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出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5日);包件一:中部区域人民币131万元;包件二:东南部区域人民币132万元;包件三:西南部区域人民币120万元;包件四:北部区域人民币198万元; 7、社保证明。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6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8、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30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30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
2、开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 3)网上投标回执; 4)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上传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2)现场报名地点: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崇明县庙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崇明县庙镇大街45号 地 址: 西藏南路1225号402室 邮 编: 202153 邮 编: 202150 联 系 人: 施惠国 联 系 人: 王峰 电 话: 13501732308 电 话: 69622288 传 真: 59361891 传 真: 69622288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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