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丁氏故居修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惠民县文化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惠民县惠民县丁氏故居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惠民县文化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554322305 地 址:山东省惠民县故园路21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惠民县武定府路296号原工商银行南关办事处(安监局对过) 联系人:戎 江 联系电话:18678501886 传真:0543-5332600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惠民县丁氏故居修缮工程 (HMC-2015-42) 四、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1、惠民县丁氏故居修缮工程 2、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固定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10日8时30分?2015年11月16日17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惠民县武定府路296号原工商银行南关办事处(安监局对过)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一)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报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须交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日期:2015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惠民县文化新闻出版局会议室 十一、惠民县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43-5320881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人:滨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7时44分0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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