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总部中心(一期)G地块室外景观、道路及管网工程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5]26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总部中心(一期)G地块室外景观、道路及管网工程已由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审批[2013]2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艺海北路以东,广福东街以北; 工程规模:本工程投资2700.2869万元;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室外管网配套设施、景观绿化相关工程的施工及维保,其中景观绿化包100% 成活率,包两年养护,养护标准参照《东阳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含)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②施工员、质检员须持有园林绿化专业上岗证书;市政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规模超过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2015年11月12日起,投标人可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电子施工图”、“电子辅助评标压缩包”等字样链接下载)。 4.2 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2015年11月19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如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电子辅助评标压缩包)每套售价 400元(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2500元。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8时30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5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并下载相关资料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注: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取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无纸化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投标;并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对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应认真详读“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操作流程(可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无纸化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服务联系人及电话:黄锡安15958988067。 7.2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商务标的水印码必须和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电子光盘)中的电子数据水印码一致】各5份。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星期内将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光盘分别送交招标人及市审计局直属审计中心各一份。 招标人:东阳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0579-86092916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许文辉 13906793055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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