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必须通过广东省建设行政服务平台审核备案,具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公司在职且持有《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均可)。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请于2015年 月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到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原件备查。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本工程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