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先锋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建设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 原公告标题 寻甸县先锋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甸县先锋道路硬化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寻发改投资[2014]7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关于先锋镇富鲁村委会道路硬化、亮化项目”含乡村道路硬化3条,长2430米;建生产用桥两座;村内亮化工程14千米,建太阳能路灯220盏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220万元,招标规模约为270万元。现针对本项目中涉及的道路硬化工程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张家沟至上龙潭箐道路硬化工程; 二标段:水石洞至张家沟道路硬化工程; 三标段:富尔阁至水石洞道路硬化工程; 四标段:下龙潭箐至发古村道路硬化工程; 五标段:罗里勺道路硬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具体规模如下: 一标段:里程1000米,3055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521007元; 二标段:里程1145米,350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587609元; 三标段:里程1082米,3306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551924元; 四标段:里程1191米,364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611642元; 五标段:里程772米,236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405097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6本公告仅针对本项目第三标段和第四标段的二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三(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11-13 15:17 至 2015-11-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12-09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甸县凤梧路金世纪大酒店附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寻甸县先锋镇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88843076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
邮 编: 650224
联 系 人: 王海丽、李虹、韦雯
电 话: 0871-65613259
传 真: 0871-6392938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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