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玑镇聪背村至大雄禅寺绿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雄发改资[2015]124号 批复单位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珠玑镇聪背村至大雄禅寺绿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 单 位 名称: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雄发改资[2015]124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 项目名称:珠玑镇聪背村至大雄禅寺绿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5、招标项目内容: 5.1、项目的设计范围及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仅作为控制限额设计的依据,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竣工图编制等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审图。 5.2、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 6、招标项目规模:道路总长约900米宽约8米(其中彩色沥青道路3米,河岸防护坡2米,农田绿化防护坡2米,农田灌溉水沟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彩色沥青道路、绿化防护坡、小河流观赏景点、亲水平台和标识牌指示牌等。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解决。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珠玑镇聪背村(沙水河大雄禅寺至聪背村吴屋村河段)。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设计开始至施工竣工验收,共120日历天(其中设计成果文件交付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10、计划投资:本次投资约538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指牵头人)须持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须电脑打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指双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指双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指施工方)、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指双方)、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表)(组成联合体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缴纳交易中心报名费100元/宗。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均售后不退。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要求: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1466号)文要求,中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报建开始之日起将被广东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锁定,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解锁。 2)广东省以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 3)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及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2项目技术负责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双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双方均需提供)和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3.5、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须已在韶关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诚信)登记手续。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购买招标文件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查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查询。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5年11月 16~20日 2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2015年11月 23日,9:30~11:30,14:30~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3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5年 11 月 27 日,上午12:00前 传真或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5年 12 月 16 日,上午9:00~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5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 12 月 16 日,上午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6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招 标 人: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1-3612001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13415643757 邮箱:3111431363@qq.com 招 标 人: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表: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名称) 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 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设计部分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20151115174849863_0004.jpg 发布人 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