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江门市高新西路(金星-龙溪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江海发改统计[2015]74号 批复单位 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招标人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江门市高新西路(金星-龙溪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高新西路(金星-龙溪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江海发改统计[2015]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改造路段全长3218米,路基宽度为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排水、交通、绿化等工程。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约650万元;招标范围:道路升级改造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建设地点:江门市高新西路(金星-龙溪路);计划工期: 7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 注册(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 11 月 25 日前按照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名录》中备案。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和程序可查阅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凡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精神,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临时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的证明。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2015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凭网上报名回执打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表》(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需提供)、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法人公章)到 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 系 人: 莫先生 电 话:0750-3866661 电 话:0750-3852172 发布人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