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720151111372 项目名称里运河文化长廊开发区段景观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G320807201511114541145163; 标段名称里运河文化长廊开发区段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1月1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2月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里运河文化长廊开发区段景观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里运河文化长廊开发区段; (2)工程规模:工程估算价600万元; (3)工程质量:合格; (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5)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路、铺装、公厕、绿化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4、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6)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提供承诺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满足该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备查);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备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企业具有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8)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正式职工,须提供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清单或证明; (9)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由投标申请人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并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 (10)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投标申请人无转包、擅自分包和挂靠行为;(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未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因申请人未及时更新原因导致证件不在有效期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7、评标标准和方法:合理低价法。 8、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11月16日 至 2015年12月7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8日 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开标时间:2015 年 12月 8 日9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1.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2.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5年 11月16日至2015年 12 月 7日。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许岩祥 联系电话:0517-83716308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红 联系电话:13515237976
招标代理人:(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 办 人:(签字)
负 责 人:(签字)
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 招 标 办:(备案)
日 期:2015年11月1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里运河文化长廊开发区段景观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里运河文化长廊开发区段; (2)工程规模:工程估算价600万元; (3)工程质量:合格; (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5)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路、铺装、公厕、绿化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4、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6)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提供承诺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满足该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备查);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备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企业具有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8)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正式职工,须提供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清单或证明; (9)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由投标申请人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并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 (10)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投标申请人无转包、擅自分包和挂靠行为;(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未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因申请人未及时更新原因导致证件不在有效期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7、评标标准和方法:合理低价法。 8、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11月16日 至 2015年12月7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8日 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开标时间:2015 年 12月 8 日9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1.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2.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5年 11月16日至2015年 12 月 7日。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许岩祥 联系电话:0517-83716308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红 联系电话:13515237976
招标代理人:(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 办 人:(签字)
负 责 人:(签字)
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 招 标 办:(备案)
日 期:2015年11月16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