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沙县金陵北路景观工程(金沙中学入口广场)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1580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三明沙县金陵北路景观工程(金沙中学入口广场)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 明建招[2015]S039号
开标时间:2015-11-3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沙县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金陵北路景观工程(金沙中学入口广场)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5〕基字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园林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沙县园林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沙县金陵北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景观建设面积3540平方米,增设休闲构架、坐凳、花池等园林景观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省外的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若采用城市园林企业资质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本企业在职职工;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18日至 2015年 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4.3.    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7 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8万元     。
6.4.    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6.5.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 30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公告之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及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县园林管理处     ;
地址:沙县建设大厦四楼, 邮编: 365050 ;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号码:139605011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840769   传真: 0598-5865709  ;
联系人:  黄女士       手机: 13605973039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      

报名期限: 2015/11/18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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