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5--玉东135 项目名称:玉林市“五彩田园” 鹿峰村槎冲乡村道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人:广西两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电话:0775-2699068 代理招标人: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玉林市东盛华府小区7栋1单元703号 代理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5-2305880
工程概况: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玉东新区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3、建设规模:道路长约1420米,路面宽度5米,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约463.27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 资质要求:详见附注 标书购买时间 从 2015-11-18 至 2015-11-24 标书购买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附 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五彩田园” 鹿峰村槎冲乡村道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YDCG2015132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 建设规模:道路长约1420米,路面宽度5米,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463.2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2.1.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2.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①本项目接受设计、采购及施工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投标人名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投标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受联合体成员名额的限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③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2.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技术职称; 2.2.2采购及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及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项目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采购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采购及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4投标人(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 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报名。 3.2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4.1条所规定的时间内,持①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⑤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由潜在投标人(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9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6、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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