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牡丹江路西侧苗圃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因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需要,需实施牡丹江路西侧土地苗圃种植工程。该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牡丹江路西侧、浒通河东侧,长江路东、河海路北(具体位置服从业主安排); 3、工程量:约33万元,苗木品种及限价见清单; 4、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及时支撑、浇水、施肥、除草、除虫、修剪,养护二年,成活率100%,如有死亡的,应补植相同规格苗木。 6、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最低价中标。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通过后,付合同价的60%,二年养护期满,经开发区核实数量后(死亡的需补植),一次性结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体投标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作为授权委托人到场。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0日下午2:00在江海商务大厦207室开标。 招标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牡丹江路西侧苗圃种植二次.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