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JX-2015-026 开标时间:2015-12-0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古田县杉洋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NJX-2015-026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田白溪森林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古发改审批[2015]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古田县杉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古田县杉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古田县杉洋镇白溪村四面可视范围的山坡; 2.2. 工程建设规模:古田白溪森林景观以及村庄道路绿化工程共452亩,主要安排在荫蔽度0.5度以下稀疏村地和荒地补植套种胸径3厘米、5厘米的绿化阔叶林大苗,工程总造价29662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福建大地景观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199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517-2004)、《福建省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绿化工程造林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的要求;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大地景观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与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根据《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19日至2015年 11 月25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上午 8时40分至11 时00分,下午 2 时 00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61窗口(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2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报告电子光盘)每份人民币 300元。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原购买收据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人民币。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具体材料内容详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tggjy.com)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tggjy.com)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古田县杉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古田县杉洋镇环城西路10号 电 话:13626989088 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坤元大厦六楼601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830186 传真: 0593-2880159 联系人: 黄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9060610010010000042390。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古田白溪森林景观提升工程”(可简写,但需明确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 NJX-2015-026投标保证金)
地 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二层 电 话:0593-39990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