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批复文号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119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江南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约32公里,其中新建道路长约21.63公里、面积约75.37万平方米;新建管廊长约16.98公里(含旧路管廊改造长约10.66公里、破除旧路路面及恢复面积约24.10万平方米);新建道路管廊6.32公里;下穿隧道长约0.5公里,安装路灯4361盏,交叉口约7个,公交车站约7个,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监理。 2.3工程地点:梅州城区江南新城片区(范围:丽都中路以南、华南大道以东、广梅汕铁路以北、梅江以西)。 2.4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5承包方式:按梅州市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工程建安费用定案金额×中标的监理收费费率×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库建档业务。 3.2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0年1月以后)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3.3信誉要求:①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②自2015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③处罚期限不在2015年5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④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的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身份证的复印件;总监代表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身份证的复印件; (4)人民银行核准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近五年(2010年1月以后)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的复印件。 (8)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9)企业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办理企业库建档业务截图复印件。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胶装成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7)项资料需提交原件核查。 5.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政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14:30时至 2015年12月15日15:0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15年12月15日15: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江南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点:梅州市中环路中段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8805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政府直入50米)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881631 相关附件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告.docx 发布人 广州高新· 发布日期 2015-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