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湖镇六项行动提升绿化工程(发包编号: 2015CFGB051),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和《关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的补充规定》(长招管局[2014]13号)的规定,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内容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栽植香樟、合欢、日本晚樱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发包价格:99.19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支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价款,一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95%,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两年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达到100%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 六、工程建设地点:水湖镇境内 七、建设工期:15个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九、发包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0日15:00,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十、资质条件: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资质 十一、备选企业 安徽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通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君子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经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淼环境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芳草地园林有限公司、安徽宏和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安徽嘉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亿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十三、注意事项: 1、备选企业可以自愿放弃参加抽取资格,但应以书面或传真、也可用法人手机号并署名向中心移动平台(1065752966090000)发送短信等形式,并提前于公告抽取截止时点前24小时,向中心综合部申请放弃资格。 2、备选企业可自愿参与现场观摩监督,但所指派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企业交易员,或者有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合同关系人员。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四、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660198、62720112,传真:0551-66675265 须知及附件(长丰县水湖镇六项行动提升绿化工程).zip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