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湖公园工程(区块一、区块四东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坂湖公园工程(区块一、区块四东区)已由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013]389、[2014]352号、[2015]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瓜渚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瓜渚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规模:工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区块一北依坂湖,东临柯华路,南临山阴路,西依坂湖;区块四东区北临群贤路,东临柯华路,南靠坂湖,西依坂湖;工程造价:约4964万元;质量要求:合格;质量安全目标:达到“市级标化”;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招标范围:区块一·南区主要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铺装(沥青路、园路、入口广场、青兰广场、幽兰广场、小广场一、铺装一、小广场二、小广场三、自行车棚等)、仿古建筑(素心亭)、砌砍、木挑台、雕塑基础 、绿化苗木、给水管、排水管、标识系统、设施系统等;区块一·北区主要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铺装(园路、主入口小广场)、仿古建筑(芸香亭)【不含园林茶室木结构】、砌坎、码头、绿化苗木、给水管、排水管、标识系统、设施系统等;区块四·东区主要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铺装(园路、主入口广场、次入口广场)、停车场、砌砍、绿化苗木、给水管、排水管、标识系统、设施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程造价、质量要求、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标人将对已在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产生入围单位。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16:00时截止(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2完成网上报名并入围取得投标资格后,凭电话或短信通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瓜渚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群贤路2855号区城投集团办公楼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5楼 邮 编: 312030 邮 编:312000 联系人:马建英 联系人:陈燕萍 电 话:0575-84116750 电 话:0575-88682898 传 真:0575-84123283 传 真:0575-8868289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s4122806@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 33001657235050006245 账 号:33001653549053003519 2015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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