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的大新镇二年度(2015-2017)绿化零星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 (2) 工程规模:大新镇二年度(2015-2017)绿化零星工程(单位20万以下零星工程)。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以合同约定为准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大新镇二年度(2015-2017)绿化零星工程(单位20万以下零星工程)。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单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2011年10月-2015年10月)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需提供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6.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11月 19日 至 2015年11月 23日 每天上午 8时30 至 下午 17时 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地点:张家港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夏B栋15F。资格预审时资格预审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7.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记录(包括工程无故拖延,不竣工验收等)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虽然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已经过期,但能够提供相应资质审批机关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正在办理其资质就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连续交纳6个月(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下同)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项目责任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8)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开始时间至资格预审结束时间止; (9)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10)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入围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将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评分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总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70分,每高1%扣2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单项报价占30%。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 9.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大新镇 联系人:施铭 电话:15962395593 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升 传真:0512-58222708 电话: 0512-35016076 项目组组长:许升 专职人员工作手册编号: 苏招N002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11月19日 至 2015年11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