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区党委办公区配套地下车库室外铺装及绿化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2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此项目为地下两层车库室外铺装及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区党委办公区中心广场;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规定,谢绝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特级企业参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资质的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须一级);园林绿化资质的须具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须一级)。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房屋建筑工程资质为主题。 4.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9 日至2015年 11 月 26 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近半年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申请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5年 11 月 19 日至2015年 12 月 8 日,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栋15号楼909室)购买招标文件,并请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招标编号:DFHT-2015-53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9 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栋15号楼909室 联 系 人:安宏福 联 系 人:高林平 闫维仲 电 话:0951-6668913 18709572822 电 话:0951-8569287 13369596519 传 真:0951-6668110 传 真:0951-8569287 电子邮件:18709572822@163.com 电子邮件:bjdfht163@163.com 邮政编码:75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