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桂中大道(绿源路至星城路段)南侧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桂中大道(绿源路至星城路段)南侧排水工程已由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来城管报〔2015〕56号文件处理签批示:将本工程列入市本级为民办实事工程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来宾市桂中大道(绿源路至星城路段)南侧排水工程 2.2 项目编号:[2015]施GZ 第32号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XZC-2015-G1-0002-GSLB 2.3 建设地点:来宾市桂中大道(绿源路至星城路段) 2.4 建设规模:新建D2000雨水管长600米、拆除路面及恢复、木苗移除及恢复。 2.5 要求工期:自签订合同后90 天(日历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范围。 2.7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本项目投资额:约2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方式 4.1 招标文件开始公布时间:2015年 11 月 18 日 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缴款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5年 12月 10日上午8 时00分至 9时30分。 4.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 月10日上午9时30 分。 4.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11号、红水河大道与翠屏路交叉口北面200米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lbsggzyjyzx.com)上发布。 6、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8721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 地址:来宾市古三路51号,祥和小学斜对面 联系人:蒋 工 联系人:黄雪艾 电话: 0772-4277912 电话:0772-4270777 2015年 11月 17日 2015年 11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