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北区主要街路和区域建筑文化形象提升工程 (美人松路南侧景观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XZB2015-1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北区主要街路和区域建筑文化形象提升工程,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长管经发投资[2015] 1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池北区主要街路和区域建筑文化形象提升工程(美人松路南侧景观湖建设项目)。招标规模及内容:木栈道、景观亭、人工湖等工程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30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工程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园林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招标公告、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职称证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_12 月 3 日_14 时 00 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 地 址: 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池北大街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王凌雪 电 话: 0433-8907072
招标代理机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北区常青路东路(场区天成嘉园西侧门市)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韩忠英 电 话: 0433-5753334 传真: 0433-57533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 11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