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厦第017号
灌北中路、灌九路、银华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灌北中路、灌九路、银华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灌北中路、灌九路、银华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集发展[2014]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集美区 。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5年11月 。
2.3 招标项目类型: 园林绿化工程 。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灌北中路外侧绿化带、人行道绿化带,绿化工程起始桩号(K0+000~K0+840),绿化面积约11422平方米;灌九路外侧绿化带、人行道绿化带,边坡绿化带,绿化工程起始桩号(K0+000~K1+590.319),绿化面积约21089平方米;银华路人行道绿化、外侧绿化带、栏杆围墙垂直绿化,绿化工程起始桩号(K0+000~K0+746.23),绿化面积约1494平方米。
2.5 合同估算价: 约538万元 。
2.6 计划工期: 不超过60日历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在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 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合格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 其它: 本工程采用《招标文件(随机抽取法)》2015年8月修改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统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 11 月 19 日至2015年 11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集美分中心(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上述日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仍可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十一楼)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壹拾万人民币(¥100,000.00元)。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 地 址:厦门市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十一楼
邮 编: 361021 邮 编: 361000
联 系 人: 阮剑维 联 系人: 余惠婷
电 话: 13806058580 电 话: 0592-2299833
传 真: / 传 真: 0592-229982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1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