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5114026-3510计划下达函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其南校区樱花园景观工程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C-CS2015-1173 (二)项目名称:南校区樱花园景观工程 (三)拦标控制价:66.59842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南校区樱花园景观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教学 (5)数量: ( ) (6)简要技术要求: (7)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工 (8)质保期: ( ) (9)其他:/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贰级以上或市政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武汉市境内自有苗木生产基地(200亩以上)并同时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证(检验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 (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 (5)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负责完成的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备案证); (6)投标人须在武汉市内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项目经理在武汉市网、省网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 (8)投标人须提供公示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公司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11-19至2015-11-25(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12、下午14~17,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71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产地检疫合格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证(检验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4、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⑤项目经理已负责完成的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备案证);5、公示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公司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报名表原件 格式自理,包括以下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包号:(如没有不填)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备注:1、 本《报名表》由投标人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2、 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65室4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65室4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5-11-19~2015-11-30共8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7-81805399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五楼5033室 联 系 人:吴妮敏、程振华、李海燕 电 话:027-83763018、65771303 传 真:027-8736081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8573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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