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XS201511005项目名称兴梁道(薛古路-和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WXS201511005-W01;标段名称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1月2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兴梁道(薛古路-和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市政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梁道(薛古路-和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梁道(薛古路-和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5】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太湖新城 工程规模: 兴梁道(薛古路-和风路)北起薛古路,南至和风路,全长约230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新建10+13+10米简支梁桥一座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600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土方、道路、桥梁、雨水、供电管线等工程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2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的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桥梁必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体现出来,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要求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具体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开标当天向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 9:00 时至2015年11月27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1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新城金融第一街区10号楼地 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谢政廷联 系 人:张成东 电 话: 电 话: 0510-85886808 传 真: 传 真:0510-858868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xzt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