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防沙治沙大学至宁夏国际语言学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防沙治沙大学至宁夏国际语言学校道路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2015]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防沙治沙大学至宁夏国际语言学校道路工程 2.2工程地点:永宁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1.911km,其中主线长0.973km,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度40m,双幅路;支线长0.938km,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 km/h,红线宽度6m,单幅路。工程包含道路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须具有市政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期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区外企业提供一级建造师)、项目所在地及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外地投标企业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表)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资料不全或不清晰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南环路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9号柏桂苑1910室 联系人: 孙主任 联系人: 陈 瑾 梁学清 电 话 : 0951-8023768 电 话: 0951-89313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