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61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军民路(凤栖路至南港路)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5]30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石浦镇军民路 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工程规模:全长685.74米,红线宽度18米,总用地面积13126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的道路、箱涵、给排水、综合管线、绿化及照明等工程;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2014]231号)的规定 3.4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5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于 2015 年/月/日至 2015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交易员须凭交易员证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 万元,或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5.2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 投标申请受理 6.1时间:2015年 11 月 23 日至 2015年 11 月25 日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 6.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6.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及《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员证》; ⑷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⑸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⑺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说明:以上⑴~⑺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留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7.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4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5】49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②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7.2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7.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大会议室 。 8.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大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石浦镇 地 址: 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四楼 联 系 人: 林旭波 联 系 人: 吴程瑶 电 话: 15867273989 电 话: 0574-65005173 传 真: / 传 真: 0574-6500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