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省道富平过境公路城区段绿化和照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6省道富平过境公路城区段绿化和照明工程已由《富平县经济发展局关于106省道富平过境公路城区段绿化和照明工程的批复》(富经发【2015】2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南起接富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建成的西禹高速上跨桥梁,北至规划环城北路和底张路相交处,全长8366米。绿化工程包括人行道绿化和侧分带绿化,栽植乔木10679棵、灌木58000平方米;照明工程包括安装路灯525套及其附属工程。 2.2本次招标106省道富平过境公路城区段绿化和照明工程。计划工期为150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设2个标段。一标段为106省道富平过境公路城区段绿化工程;二标段为106省道富平过境公路城区段照明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所有申请人均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一标段绿化工程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壹级资格或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资质。 3.3二标段照明工程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4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陕证书及建造师备案名单。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7同一申请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可为同一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车站大街14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有)、入陕证书(原件)(如有)、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出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渭南招标信息网》、《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妮妮 电 话: 18991258504 8、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3—8212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