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新村休闲公园景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X-ZB(2015)-051(发布时间:2015-11-23)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新村休闲公园景观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 工程造价:998240 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新村休闲公园景观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种植、广场园林铺装、坐凳及垃圾桶安设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需提供在职合同及2015年度8月份—10月份养老保险金证明)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①鄞州区外的园林绿化企业须有《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 ②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③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必须采用总公司转账支票或汇票或网上银行转账且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 开户银行:农行鄞州支行塘溪分理处; 账号:3942600104000352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 月3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叶书记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云霞 电话:1325240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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