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下洋涂小壳屿区块道路及停车场景观、绿化(西屿山石刻纪念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下洋涂小壳屿区块道路及停车场景观、绿化(西屿山石刻纪念广场)项目 1.2工程概况: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13〕382号。建设规模:园路、山坡广场、护岸、挡墙、景观、绿化、厕所、停车场、配套水电等。招标控制价:624.247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6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园路、山坡广场、护岸、挡墙、景观、绿化、厕所、停车场、配套水电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4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6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2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9:0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5年11月24日 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8:00时前实际到账。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亚杰 联系电话:0574-65328519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东路23号 联系人:周彦江 联系电话:0574-87031582、0574-59975507 传真:0574-87939869 招标文件)下洋涂景观绿化项目 最终定稿版本.doc 宁海县下洋涂景观图纸(石刻部份除外).zip 电子标书)宁海县下洋涂小壳屿区块道路及停车场景观绿化(西屿山石刻纪念广场)1.rar (预算)宁海县下洋涂小壳屿区块道路及停车场景观绿化(西屿山石刻纪念广场).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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