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511231635项目名称海安县李堡中心卫生院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HAX201511232815111281;标段名称绿化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2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李堡中心卫生院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李堡中心卫生院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李堡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李堡镇;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2月5日到2015年12月20日;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工程 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绿化施工 18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5年11月24日到2015年12月1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元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行评审。本工程采用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9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无 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详见须知 工期详见须知 工程质量详见须知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3600元 权利义务符合合同协议书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规范及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及要求 2.2详细评审标准 本工程采用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李堡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李堡镇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邮 编:226600 联系人:周仲联系人:李益 电 话:13773680818电 话:0513-81819573 传 真: 传 真: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0513-81819599、15240580971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