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AK2015AF01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垵口乡垃圾箱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垵口乡垃圾箱工程位于遂昌县垵口乡。本工程主要招标范围为:新建垃圾箱25个。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11883元,质量要求:合 格,计划工期:不超过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遂昌县范围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要求投标人是2015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交纳工本费400元/份; 7. 其他规定 7.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善意提醒: 8.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遂昌县建筑业协会办公室(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园路45号二楼)。 8.2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3本工程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遂昌县建筑业协会办公室(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园路45号二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季春明 联 系 人:朱巧娟 林颖欣 电 话:645705 电 话:13857048486(658486)
本公告发布时间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