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河子南山新区综合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以 石城管发【2015】13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石河子南山新区综合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址: 石河子南山新区 2.3 建筑规模: 米2。 2.4 结构类型: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南山新区综合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种植乔灌木及现场微地形等的施工。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证。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5 日至2015年 11 月 29 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和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北四路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832000 联 系 人: 魏立 联系人: 张 红 吴雪莲 电 话: 09932601386 电 话: 14709932629(办)、15299902256 传 真: 传 真:0993-20830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ygszhy2083009@sina.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石河子市分行军垦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 65001631400052500509 2015年 11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