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大道东坡段建设工程绿化和亮化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滨江大道东坡段建设工程绿化和亮化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市发改工【2012】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恒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恒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工【2012】1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F20151014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东坡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眉山市滨江大道东坡区境内段起于东坡区岷江二桥西岸桥头,止于东坡区与彭山县交界处,全长10.7公里,总绿化面积约53万平方米。包括沿线道路分隔带绿化、中央隔离带绿化、右侧绿化带绿化、夹心地绿化、相关配套设施以及沿线道路左右侧分隔带及右侧绿化带内的路灯。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为 15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 格。 2.6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2012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和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签定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1月26日至 2015年11月30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msggzy.org.cn)凭 CA 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 2月 18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 http://www.msggzy.org.c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并同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msggzy.org.cn)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恒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 邮 编: / 联 系 人: 冷先生 电 话: 028- 38112258 传 真: 028- 3811225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女士、胡女士 电 话: 028-85199085 传 真: 028-8519908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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