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生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银城路(临江路-人民路段)、迎宾路(中山路-人民路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生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银城路(临江路-人民路段)、迎宾路(中山路-人民路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高新经贸(2014)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生态产业园。 2.2 建设规模: / ;招标估算价: 约12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银城路南起中山路,北至银兴路,路线全长2140.706m,本次招标为范围:临江路至人民路段,具体桩号为0+920.693~1+1+460.642。 迎宾路北起104国道,南至中山路,路线全长1476.227m,本次招标为范围:中山路至人民路段,主要内容:道路(路面、挡墙、人行道、行道树)、雨水管、桥面工程(桥梁两座:单跨21米与17米)、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4 工程类别: 市政二类 。 2.5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本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标段划分: / 。 2.8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市政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市政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9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2 企业在 / 年 / 月底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本项目不需要提交)。 3.3.3 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 近三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 近一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 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 8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 %;市政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 85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85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书。 3.7若投标报名人数少于10家的,本项目将重新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2015 年 12 月 2 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5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以下不少于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执行;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乙方进场并开工报告批准后,支付工程预付款计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5%;以后每月按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量,经业主审定后每月计量款的70%支付,中间结构验收后,计量款支付时,扣回预付款,竣工验收后,资料基本完成交至档案馆后付至合同价的80%,资料备案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付至合同造价的85%,结算经相关部门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按约定支付。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1 日 15:0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5 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 地 址: 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潘铭灿 联 系 人: 马丽燕 电 话: 0575-88125517 电 话: 13575586705 传 真: 传 真: 0575-851338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36634494@qq.com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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