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卷烟厂后勤保障中心项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11-25德昱招字[2015]第93号
发布日期:2015-11-25
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后勤保障中心项目绿化工程,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烟办[2012]306号文件、乌兰浩特市经济委员会文件乌经技字[2013]5号文件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乌兰浩特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大路8号
2.3计划工期: 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园林工程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二大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复印件两份,到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 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红云红河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及其它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电 话:0482-8499063
联 系人:翟志会
招标代理: 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4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286180
联 系人:刘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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