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5150117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洼县赵圈河镇园林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洼县赵圈河镇兴盛村等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大发改发【2015】3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洼县赵圈河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群众筹劳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县赵圈河镇园林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县赵圈河镇园林村。 2.2合同估算价:126.8万元。 2.3招标范围: 安装U型槽、路边美化花带、绿化土地整平、栽种树木、人行道砖、修建养化塘、垃圾收集池等。 2.4工期要求: 2015 年 12 月25日开工至 2016 年 1月23日竣工,计划工期 3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月26日至 2015 年 11 月3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班子组成人员证书及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审查,合格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54万元递交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11月 26日至 2015 年 11月30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下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2月 16 日14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县赵圈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洼县赵圈河镇 联 系 人: 魏伟 电 话: 0427-688208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县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 荣万丽 电 话: 0427-340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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