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2229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珠海陈芳家宅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44040120151126873SG 项目名称 陈芳家宅修缮工程 项目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镇梅溪村 建设单位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联系人 林永敏 联系电话 0756-2636607 招标内容规模 对陈芳家宅进行修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 项目来源 招标办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项目类别 房建 招标类别 施工 资金来源 预算内(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1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入围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分(合理低价)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11,228,003.58元 报价上限 11228003.58元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完成时间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要求 合格 项目分类 现场交易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组成不能多于二家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联合体投标时,该人员为主办方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独立资质。 ■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资料提供方式与要求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执行,参与投标的企业如须出具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的,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打印的,可在其指定的开户银行打印(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须提供)。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仅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仅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须提供) ■其它事项:[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可以替代项目负责人同一专业和等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
报名期限: | 2015/11/27至 201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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