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新塘镇东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 十四届(90)次、增新委纪【2015】41号 批复单位 中共新塘镇党委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新塘镇东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塘镇东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新塘镇东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新塘镇东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简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7744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鸣 联系电话:020-97562291转87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52183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新塘镇。 四、项目概况:增城区东区公园绿化养护服务。服务期限:三年。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8111
招标内容、规模:东区公园管理总面积约337亩,根据东区公园现状,确定以下日常管理维护服务范围:1、公园内硬地保洁约19727.68㎡;2、公园厕所保洁1座;3、公园绿地养护40368.27㎡;4、山林养护约18.385公顷;5、建筑物维护1120㎡;6、管理用房、公园厕所、垃圾桶、给水管、消防管维护和维修;7、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存放点及垃圾堆放点。9、路灯、庭院灯98套、监控20套及配套设施等电器维护、维修。(详见用户需求书)。 招标控制价为:3,963,994.74元/三年,其中1321331.58元/年。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5年11月28日00时00分至2015年12月2日23时59分。 八、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报名手续: 1.1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1.2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4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12月24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项目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确认文件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