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江肇公路鹤山市龙口镇福迳出入口处绿化工程 批复文号 鹤发改立项证〔2015〕74号 批复单位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江肇公路鹤山市龙口镇福迳出入口处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肇公路鹤山市龙口镇福迳出入口处绿化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5〕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龙口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绿化改造面积约19.42亩,种植乔木约338棵,种植灌木约132棵,种植草皮约12000平方米。建设地址鹤山市龙口镇江肇公路旁福迳村委会水六坑。招标内容为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招标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估算价约12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名录》中备案。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和程序可查阅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月30日8:30时至2015 年12月4日17:30时,在鹤山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系统(网址:http://218.14.156.184:8080/)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在招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2月21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 分至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8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8730338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920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一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78 发布人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