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巴都大道和华胥大道路面及人行道改造等附属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巴都大道和华胥大道路面及人行道改造等附属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15】303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其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15】303号文件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1020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人行道铺装、景观绿化 ; 2.2 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4 建设工期: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和监理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12年以来至少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12年以来至少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若联合体各方有相同资质的以最低资质条件为准;(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载明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本次投标中具有唯一性。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 日00时00分至2015年12月 5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阆中市新村路16号 邮 编: 6374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7-6260177 传 真: 0817-626231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A2206室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赵小姐 电 话: 028-68305088 传 真: 028-6502963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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