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2309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里水镇鹤峰公园景观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里水镇鹤峰公园景观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鹤峰村民委员会的里水镇鹤峰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鹤峰村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二、工程名称:里水镇鹤峰公园景观工程(一期)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里水镇鹤峰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作内容包括园建、绿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64.57万元。 五、施工总工期: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六、招标范围:对里水镇鹤峰公园景观工程(一期)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招标方式:网上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年审合格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4、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同时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注册建造师专业以开标当天从《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证的专业类别为准。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提供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交给招标人保管,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中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 时45分(北京时间) 十、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小额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以及开评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南海区小额工程备案入库的企业,各投标人不需要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各投标人可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电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网上投标”处,凭有效的数字认证证书的钥匙登陆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投标系统。 十一、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6日 24时00分前。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时45分(北京时间) 注:为避免出现网络阻塞,建议投标单位请尽量提前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即旧毛巾厂)】 十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的投标担保金须由投标人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库备案的基本账户缴纳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时达账的则投标无效。 2)中标候选人在评标公示期后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给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网上投标报价清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份招标人留档)等相关资料。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鹤峰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南海区里水镇 联系电话:0757-85689562 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五十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联系电话:0757-86319790、86361691 传真:0757-86368680联系人:孔繁聪、陈彩凤 图纸清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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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11/26至 201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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