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阳路贯通配套市政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5/12/1公告号:201510-192 项目名称:春阳路贯通配套市政工程 工程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16190万元工程造价:2735.707732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约22公里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青城规市政字20150030号 建设单位:青岛市城阳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于旬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796823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市城阳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于旬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7968238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邱凤海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6679633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西起上马街道团结路、东至204国道,全长约22公里,包括路灯工程和污水管线工程,其中铺设DN600-DN800污水管线1230米。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管线敷设、路灯安装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3、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地入青项目负责人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盖公章;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12月1日9时至2015年12月7日16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报名时一并提供);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的项目书面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官方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网上无公示项目的业绩不予认可; 7、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 报名期限: 2015年12月1日9时0分 - 2015年12月7日16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