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DB-15-0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4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幸福 南街(丽江路-图乌路)污水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幸福南街(丽江路-图乌路)污水设计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生态新区 2.3 设计周期: 施工图设计:2015年12月26日到2016年1月14日,共20日历天。 2.4 工程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申请人有近三年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3.7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设计负责人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它设计人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12月 1日至 2015 年 12_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分至_ 11 时,下午_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设计负责人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它设计人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2日_14时,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市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6-69820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43685961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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