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5012015120197701
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为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和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旧址修缮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xml:namespace>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和煤铁公司事务所旧址修缮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4、投资规模:650万元人民币;
5、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 年5月31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招标范围:“小红楼”、“大白楼”两座建筑维修加固并恢复原貌。(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文物保护施工一级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方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
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递交。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8日(周末休息);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http://www.lnzb.cn)和到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商务大厦1215室);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6日;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孙琦电话:186414331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邮编:1170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支行
联系人:霍震霖李月电话:024-42853667
传真: 024-42200112邮箱:bx-xicheng@163.com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