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61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象山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大目湾实验学校)工程--绿化工程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4]4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象山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大目湾实验学校)工程--绿化工程 2.2工程地址:位于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和大同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2.3建安概算造价:约260万 2.4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9000平方米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 3.2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2015年 / 月 / 日至 2015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持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6、投标申请受理: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 日至2015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 6.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③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 说明:以上①-⑤资料原件备查,其余资料复印件均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7.1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5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靖南大街304号 地 址: 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邮 编: 315700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 系 人: 赖敏丽 电 话: 13968364046 电 话: 0574-65773759 传 真: 传 真: 0574-657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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