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住建局2015年城市花道工程谈判公告 受淮安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淮安市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清河区住建局2015年城市花道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编号: 清河区住建局2015年城市花道工程(JY竞谈201504) 2、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支六路、支十二路、军营西路 计划工期:15 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绿化养护期2年 招标范围:清河区住建局2015年城市花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付款方式及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养护期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75% ,养护期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结清余款。 预算价为:50.87万元 3、采购人: 淮安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承诺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如实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8)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次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中标资格。 5、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河版块谈判类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投标人参与谈判确认函,并扫描发至代理公司,邮箱:502777152@qq.com,谈判确认函发出后再报名并获取文件。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00,下午3:30-5:30)至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报名及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注:如果投标人未填写投标人参与谈判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5: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 郭楠 电话: 0517-83643002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5:00 谈判地点: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8、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郭楠 电话:0517-83643002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朱国春 电话:13515239471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郭楠 电话:0517-83643002 (4)代理公司联系人:仲小玲 电话:0517-80528102 (5)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六楼 代理单位地址:淮安市科教园区科技路16号。 9、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到淮安市清河区预算外资金专户帐户。 采购中心账号:80301005100002630 开户行:江苏银行清河支行 开户名:淮安市清河区预算外资金专户 (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入帐形式。 (3)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参与谈判确认函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现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谈判文件,特发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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