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内绿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内绿化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内绿化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SZJX-2015-12-121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3.1招标范围: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内绿化改造; 3.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2竞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及技术设备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 12 月2日至2015年 12 月4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竞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716388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