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南海三山(国际)物流港区港口路改造工程-两侧绿化带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2510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佛山南海三山(国际)物流港区港口路改造工程-两侧绿化带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南海三山(国际)物流港区港口路改造工程-两侧绿化带工程
  批复文号 南发改资[2007]347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三山(国际)物流港区港口路改造工程-两侧绿化带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南发改资[2007]3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三山(国际)物流港区港口路改造工程-两侧绿化带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三山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三山(国际)物流港区港口路改造工程-两侧绿化带工程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喷淋工程,本工程设计面积约42066.78平方米,全长约2493.31米。工程造价约1462万元。
2.3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 7月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及招标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即本项目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14623992.73元,
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161593.46元(按预算总价下浮10%)。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5月
至2015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造价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成功完成一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8.1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8.2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4.9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造价人员等不得兼任。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5 年12月3日9 时00分起至2015 年12月9日17 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担保金 
    人民币28.00  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须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 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含社保证明);(4) 业绩证明材料;(5)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6)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三山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俊雅花园50座二楼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黎莹                     联 系 人:卢志盛             
电    话:0757-81289981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发布人 卢志盛
  发布日期 2015-12-03

报名期限: 2015/12/3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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